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2017年度全國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計劃
日期:2017-06-14 15:26:24 / 人氣: 0次 / 來源:未知
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印發了2017年度全國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計劃(下稱工作計劃),旨在進一步貫徹實施《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積極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方案》,扎實推動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逐步深入。
圍繞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有關需求,分類指導、重點推進,不斷深化和優化傳播利用工作體系建設,擴大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覆蓋面,豐富和完善專利信息服務內容,多渠道、多方式引導和助推創新主體提升專利信息應用能力和創新質量,大力推進專利信息人才隊伍建設,切實發揮專利信息對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支撐作用。
具體任務如下:
(一)推進國家級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基地建設
1.工作目標:圍繞知識產權強國建設,進一步擴展基地工作體系的覆蓋面,提升體系運行的效率,發揮基地對地方經濟發展、強省建設、專利質量提升等工作的支撐作用,顯現基地的示范、輻射、帶動作用。
2.工作措施:根據基地未來3—5年工作方案以及站點規范,拓展工作體系,優化工作機制,加大對站點人員能力素質的培養和站點服務能力的培育。組織體系工作人員專題培訓班,通過項目支持、業務指導、平臺建設或其他方式開展站點服務能力培育工作,推動站點開展信息服務,發揮站點作用。結合專利信息服務于強省建設或地方發展重點,在信息服務標準化、金融創新、企業“走出去”、專利布局或其他領域選擇重點工作,由基地主導完成,年底形成階段性成果及典型案例,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宣傳推廣。圍繞專利質量提升工程,舉辦“專利信息助力專利質量提升”培訓班;為本地區創新主體提供專利檢索、專利挖掘、專利咨詢等專利申請相關服務,提升本地區的專利質量。面向相關政府部門、產業(或行業)、研究機構、企業等,組織開展專利信息工作成果和情報研究成果等的普及推廣和宣傳。
3.執行單位:基地省市必做。
4.工作支持:依照基地上報計劃和預期成效,我局分重點項目或基礎項目予以支持。
(二)繼續開展省份傳播利用能力培育
1.工作目標:圍繞基地以外省份經濟發展的特色,繼續開展專利信息工作能力培育,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專利信息傳播利用體系,打造特色化信息工作內容和機制,提升基地以外省份專利信息傳播利用的能力。
2.工作措施:結合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和《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基地建設指南》(國知辦發辦字〔2012〕96號),新培育省份研究制定本省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規劃。探索建立和完善專利信息傳播利用體系,聯系地級市、縣(區)、科技或產業園區等特定區域或范圍,以分支機構、聯絡點、服務站等形式,設立專利信息傳播利用站點,推動專利信息工作的延伸,以擴大地方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的覆蓋面。圍繞地方經濟發展的特色,選擇1項具有長期規劃、可形成規模效應及顯著成效的專利信息傳播利用特色化工作,探索形成特色化信息工作內容和機制,年底形成階段性成果及典型案例,并在一定范圍進行宣傳推廣。
3.執行單位:湖北、江西、廣西、甘肅、河南、陜西必做,其他省(區、市)選做。
4.工作支持:我局對必做省(區、市)提供資金支持和業務指導,對選做省(區、市)提供業務指導。
(三)開展全國專利文獻服務網點建設
1.工作目標:認定全國首批專利文獻服務網點,提升各網點服務能力,指導開展公益性專利信息服務。
2.工作措施:公布全國首批專利文獻服務網點名單,面向文獻服務網點組織開展專利信息專題培訓,實施能力培育項目,探索不同類型服務網點的服務模式、機制和能力提升方案。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要及時總結、宣傳并報送本地區專利文獻服務網點開展專利信息服務的情況。
3.執行單位:各省(區、市)必做。
4.工作支持:我局提供資金支持和業務指導。相關事宜,另行發文通知。
(四)開展全國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交流平臺建設
1.工作目標:及時展示全國專利信息工作進展和成果、交流經驗、共同提高。
2.工作措施:定期發布全國專利信息工作進展和成果,交流工作經驗和典型做法。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要確定工作聯系人,及時報送有關材料。
3.執行單位:各省(區、市)必做。
4.工作支持:我局提供業務指導。
(五)深化企業專利信息利用能力建設試點
1.工作目標:進一步加強企業專利信息利用能力建設,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專利信息利用工作機制,探索形成科學規范、行之有效的企業專利信息利用理論和實踐指導體系,積極推動專利信息服務機構和企業進行結對培育,充分發揮專利信息對企業創新發展的引導和促進作用。
2.工作措施:針對企業實際專利信息利用迫切需求,參考《企業專利信息利用工作指南》,開展相應節點上的專利信息利用工作,在此基礎上梳理形成該節點企業專利信息利用的具體內容和流程,總結專利信息利用的經驗和規律,歸納企業專利信息利用關鍵點及注意事項。企業和服務機構結對成為培育對象,根據需求選擇包括立項、研發、銷售、海外參展等在內的節點參與本年度項目申報,接受國家局的指導和培育。
3.執行單位:各省(區、市)選做。相關事宜,另行發文通知。
4.工作支持:我局提供資金支持和業務指導。
(六)深入推進企業專利信息需求與信息服務的有效對接
1.工作目標:根據西部省區專利信息運用的實際能力和具體需求,引導專利信息服務機構積極為企業提供專利信息公益性服務,推動企業專利信息需求與信息服務之間的有效對接,初步形成幫扶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專利信息服務協作平臺,培育幫扶區域的自我造血能力,構建幫扶工作長效機制。
2.工作措施:深化專利信息重點聯系單位培育,選取需求強烈的企業單位, 指導和解決其在專利信息運用等方面存在的各種問題,初步形成國家—省(區、市)—服務中心—服務機構—企業幫扶工作機制。培育專利信息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重點加快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和人才培養。組織開展專利信息服務機構與企業結對幫扶,逐步建立專利信息服務協作平臺,不斷擴大專利信息幫扶工作的影響力。
3.執行單位:貴州、甘肅、青海、寧夏、西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必做,其他省(區、市)選做。
4.工作支持:我局對必做省(區、市)提供資金支持和業務指導,對選做省(區、市)提供業務指導。
(七)深化專利信息篩選及主動推送試點
1.工作目標:進一步深化試點,以滿足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中的專利信息需求為服務目標,組織多元化服務主體開展知識化服務,創新服務模式,不斷完善服務內容、方法,強化過程管理,形成特色服務產品,助力創新驅動發展。
2.工作措施:科學有效地挖掘和分析企業的主客觀專利信息需求,確立以企業信息需求為導向的信息篩選方法和推送方式,強化服務過程管理,提高推送信息的精準度。開發、整合信息平臺或工具,針對中小企業的需求特征開發多樣的信息服務特色產品。基于現有工作體系,擴大服務覆蓋范圍,探索多元合作供給服務模式,嘗試推進與其他知識產權工作的關聯和整合,提供支持性、配套性、多樣性的服務內容。
3.執行單位:山東、湖南、廣西和陜西必做,其他省(區、市)選做。
4.工作支持:我局對必做省(區、市)提供資金支持和業務指導,對選做省(區、市)提供業務指導。
(八)深化專利信息利用助力創新創業試點
1.工作目標:進一步深化試點,以滿足眾創空間技術創新的專利信息需求為目標,充分發揮政府的組織和指導作用,探索助力創新創業的服務模式和工作規范,建立完善的眾創空間專利信息服務體系,提高眾創空間開展專利信息服務的能力。
2.工作措施:完善眾創空間專利信息服務基礎,提供專利信息數據、情報等資源以及在線培訓/講座,配置必要的項目管理人員和專利信息工作人才。梳理眾創空間技術現狀、分析服務需求、制定服務方案,開展多樣化的專利信息服務。梳理專利信息工作流程,明確專利信息在雙創工作中的切入點,形成具有借鑒意義的工作方法和規范。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加強對服務機構面向眾創空間開展專利信息服務的組織指導,探索省局—服務機構—眾創空間的工作機制,助力雙創主體的技術創新和市場競爭。
3.執行單位:天津、重慶、湖北必做,其他省(區、市)選做。
4.工作支持:我局對必做省(區、市)提供資金支持和業務指導,對選做省(區、市)提供業務指導。
(九)持續開展專利信息培訓工作
1.工作目標:深化專利信息培訓工作,加大培訓力度,拓展培訓渠道,提高培訓質量,提升參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滿足社會對公益專利信息培訓的需求,夯實知識產權工作基礎,強化對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支撐。
2.工作措施:圍繞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強化對專利導航工程、知識產權布局、知識產權運營、專利質量提升等重點任務的支撐力度,提升相關人才的實務操作能力,開展專利信息相關培訓,并嘗試通過網絡課堂進行直播,滿足全國公眾參加培訓的需求。積極做好培訓過程管理,做好培訓需求調研,明確培訓目標,完善課程設置,提升培訓的實用性和效果。增加公益講座遠程教室數量,充分利用網絡課堂普及專利知識和技能。
3.執行單位:各省(區、市)必做。
4.工作支持:我局將根據《2017年全國知識產權人才培訓計劃》在云南等7個省(區)舉辦培訓活動,提供相關經費和師資支持。結合需要為各省(區、市)提供必要的專利信息師資支持。
(十)大力促進專利信息人才作用發揮
1.工作目標:貫徹落實《全國專利信息領軍人才和師資人才培養與使用指南》(國知辦發辦字〔2013〕30號),營造有利于專利信息領軍人才和師資人才發展和發揮作用的良好環境。通過專利信息領軍人才和師資人才帶動專利信息實務人才的成長。加強對專利信息人才的培養和使用,依托專利信息人才隊伍,促進專利信息的傳播和利用。
2.工作措施:加強對本地區專利信息領軍人才、師資人才和實務人才的工作支持和引導,促進對人才的培養、使用、管理和評價。在專利信息人才作用發揮過程中突出專利信息人才特點,明確專利信息人才在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中的分工、定位,提高專利信息人才隊伍的影響力、凝聚力。推薦專利信息領軍人才、師資人才參與專利信息利用促進項目、專利信息培訓、專利導航、知識產權評議、知識產權公共信息平臺建設等工作和項目。鼓勵有條件的省份面向專利信息人才設立專題項目,為充分發揮專利信息人才作用搭建平臺。加強對人才參與各項工作的引導、管理,做好相關記錄,適時開展人才評價工作。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人才通過網絡課堂參加公益講座各類培訓,提高專利信息運用能力和水平。
3.執行單位:各省(區、市)必做。
4.工作支持:為引導各地方知識產權局重視和促進專利信息人才作用發揮,我局將印發《2017年專利信息人才作用發揮項目申報計劃》,并根據申報、評審結果予以立項并提供經費支持。
(十一)做好2017年全年工作總結與2018年工作計劃編制
1.工作目標:客觀反映2017年專利信息傳播工作的整體狀況,總結經驗教訓,加大工作交流和分享,推動全國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的深入開展。
2.工作措施: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對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情況進行及時歸納,注重在政策規劃編制、工作體系建設、利用活動促進、情報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總結有益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應于2017年年底完成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總結以及2018年工作思路、要點和計劃,并報送我局。
3.執行單位:各省(區、市)必做。
4.工作支持:我局匯總并綜合分析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的總結材料與來年工作計劃,編制《全國專利信息傳播利用2017》,促進經驗共享和計劃溝通。
四、有關要求
(一)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依照本計劃部署的具體任務,結合本地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協調配套相關資源,扎實推進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加強過程管理,把握時間節點,建立工作臺賬,落實責任到人,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三)我局將按照本計劃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年底對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進行評價;
(四)對于我局提供經費支持的項目,要嚴格按照協議有關要求落實工作;
(五)請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于2017年6 月5日前,將所承擔任務的處級具體負責人、工作聯系人、工作內容、進度安排和預期成果等內容,報我局專利局專利文獻部。
圍繞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有關需求,分類指導、重點推進,不斷深化和優化傳播利用工作體系建設,擴大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覆蓋面,豐富和完善專利信息服務內容,多渠道、多方式引導和助推創新主體提升專利信息應用能力和創新質量,大力推進專利信息人才隊伍建設,切實發揮專利信息對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支撐作用。
具體任務如下:
(一)推進國家級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基地建設
1.工作目標:圍繞知識產權強國建設,進一步擴展基地工作體系的覆蓋面,提升體系運行的效率,發揮基地對地方經濟發展、強省建設、專利質量提升等工作的支撐作用,顯現基地的示范、輻射、帶動作用。
2.工作措施:根據基地未來3—5年工作方案以及站點規范,拓展工作體系,優化工作機制,加大對站點人員能力素質的培養和站點服務能力的培育。組織體系工作人員專題培訓班,通過項目支持、業務指導、平臺建設或其他方式開展站點服務能力培育工作,推動站點開展信息服務,發揮站點作用。結合專利信息服務于強省建設或地方發展重點,在信息服務標準化、金融創新、企業“走出去”、專利布局或其他領域選擇重點工作,由基地主導完成,年底形成階段性成果及典型案例,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宣傳推廣。圍繞專利質量提升工程,舉辦“專利信息助力專利質量提升”培訓班;為本地區創新主體提供專利檢索、專利挖掘、專利咨詢等專利申請相關服務,提升本地區的專利質量。面向相關政府部門、產業(或行業)、研究機構、企業等,組織開展專利信息工作成果和情報研究成果等的普及推廣和宣傳。
3.執行單位:基地省市必做。
4.工作支持:依照基地上報計劃和預期成效,我局分重點項目或基礎項目予以支持。
(二)繼續開展省份傳播利用能力培育
1.工作目標:圍繞基地以外省份經濟發展的特色,繼續開展專利信息工作能力培育,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專利信息傳播利用體系,打造特色化信息工作內容和機制,提升基地以外省份專利信息傳播利用的能力。
2.工作措施:結合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和《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基地建設指南》(國知辦發辦字〔2012〕96號),新培育省份研究制定本省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規劃。探索建立和完善專利信息傳播利用體系,聯系地級市、縣(區)、科技或產業園區等特定區域或范圍,以分支機構、聯絡點、服務站等形式,設立專利信息傳播利用站點,推動專利信息工作的延伸,以擴大地方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的覆蓋面。圍繞地方經濟發展的特色,選擇1項具有長期規劃、可形成規模效應及顯著成效的專利信息傳播利用特色化工作,探索形成特色化信息工作內容和機制,年底形成階段性成果及典型案例,并在一定范圍進行宣傳推廣。
3.執行單位:湖北、江西、廣西、甘肅、河南、陜西必做,其他省(區、市)選做。
4.工作支持:我局對必做省(區、市)提供資金支持和業務指導,對選做省(區、市)提供業務指導。
(三)開展全國專利文獻服務網點建設
1.工作目標:認定全國首批專利文獻服務網點,提升各網點服務能力,指導開展公益性專利信息服務。
2.工作措施:公布全國首批專利文獻服務網點名單,面向文獻服務網點組織開展專利信息專題培訓,實施能力培育項目,探索不同類型服務網點的服務模式、機制和能力提升方案。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要及時總結、宣傳并報送本地區專利文獻服務網點開展專利信息服務的情況。
3.執行單位:各省(區、市)必做。
4.工作支持:我局提供資金支持和業務指導。相關事宜,另行發文通知。
(四)開展全國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交流平臺建設
1.工作目標:及時展示全國專利信息工作進展和成果、交流經驗、共同提高。
2.工作措施:定期發布全國專利信息工作進展和成果,交流工作經驗和典型做法。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要確定工作聯系人,及時報送有關材料。
3.執行單位:各省(區、市)必做。
4.工作支持:我局提供業務指導。
(五)深化企業專利信息利用能力建設試點
1.工作目標:進一步加強企業專利信息利用能力建設,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專利信息利用工作機制,探索形成科學規范、行之有效的企業專利信息利用理論和實踐指導體系,積極推動專利信息服務機構和企業進行結對培育,充分發揮專利信息對企業創新發展的引導和促進作用。
2.工作措施:針對企業實際專利信息利用迫切需求,參考《企業專利信息利用工作指南》,開展相應節點上的專利信息利用工作,在此基礎上梳理形成該節點企業專利信息利用的具體內容和流程,總結專利信息利用的經驗和規律,歸納企業專利信息利用關鍵點及注意事項。企業和服務機構結對成為培育對象,根據需求選擇包括立項、研發、銷售、海外參展等在內的節點參與本年度項目申報,接受國家局的指導和培育。
3.執行單位:各省(區、市)選做。相關事宜,另行發文通知。
4.工作支持:我局提供資金支持和業務指導。
(六)深入推進企業專利信息需求與信息服務的有效對接
1.工作目標:根據西部省區專利信息運用的實際能力和具體需求,引導專利信息服務機構積極為企業提供專利信息公益性服務,推動企業專利信息需求與信息服務之間的有效對接,初步形成幫扶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專利信息服務協作平臺,培育幫扶區域的自我造血能力,構建幫扶工作長效機制。
2.工作措施:深化專利信息重點聯系單位培育,選取需求強烈的企業單位, 指導和解決其在專利信息運用等方面存在的各種問題,初步形成國家—省(區、市)—服務中心—服務機構—企業幫扶工作機制。培育專利信息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重點加快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和人才培養。組織開展專利信息服務機構與企業結對幫扶,逐步建立專利信息服務協作平臺,不斷擴大專利信息幫扶工作的影響力。
3.執行單位:貴州、甘肅、青海、寧夏、西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必做,其他省(區、市)選做。
4.工作支持:我局對必做省(區、市)提供資金支持和業務指導,對選做省(區、市)提供業務指導。
(七)深化專利信息篩選及主動推送試點
1.工作目標:進一步深化試點,以滿足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中的專利信息需求為服務目標,組織多元化服務主體開展知識化服務,創新服務模式,不斷完善服務內容、方法,強化過程管理,形成特色服務產品,助力創新驅動發展。
2.工作措施:科學有效地挖掘和分析企業的主客觀專利信息需求,確立以企業信息需求為導向的信息篩選方法和推送方式,強化服務過程管理,提高推送信息的精準度。開發、整合信息平臺或工具,針對中小企業的需求特征開發多樣的信息服務特色產品。基于現有工作體系,擴大服務覆蓋范圍,探索多元合作供給服務模式,嘗試推進與其他知識產權工作的關聯和整合,提供支持性、配套性、多樣性的服務內容。
3.執行單位:山東、湖南、廣西和陜西必做,其他省(區、市)選做。
4.工作支持:我局對必做省(區、市)提供資金支持和業務指導,對選做省(區、市)提供業務指導。
(八)深化專利信息利用助力創新創業試點
1.工作目標:進一步深化試點,以滿足眾創空間技術創新的專利信息需求為目標,充分發揮政府的組織和指導作用,探索助力創新創業的服務模式和工作規范,建立完善的眾創空間專利信息服務體系,提高眾創空間開展專利信息服務的能力。
2.工作措施:完善眾創空間專利信息服務基礎,提供專利信息數據、情報等資源以及在線培訓/講座,配置必要的項目管理人員和專利信息工作人才。梳理眾創空間技術現狀、分析服務需求、制定服務方案,開展多樣化的專利信息服務。梳理專利信息工作流程,明確專利信息在雙創工作中的切入點,形成具有借鑒意義的工作方法和規范。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加強對服務機構面向眾創空間開展專利信息服務的組織指導,探索省局—服務機構—眾創空間的工作機制,助力雙創主體的技術創新和市場競爭。
3.執行單位:天津、重慶、湖北必做,其他省(區、市)選做。
4.工作支持:我局對必做省(區、市)提供資金支持和業務指導,對選做省(區、市)提供業務指導。
(九)持續開展專利信息培訓工作
1.工作目標:深化專利信息培訓工作,加大培訓力度,拓展培訓渠道,提高培訓質量,提升參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滿足社會對公益專利信息培訓的需求,夯實知識產權工作基礎,強化對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支撐。
2.工作措施:圍繞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強化對專利導航工程、知識產權布局、知識產權運營、專利質量提升等重點任務的支撐力度,提升相關人才的實務操作能力,開展專利信息相關培訓,并嘗試通過網絡課堂進行直播,滿足全國公眾參加培訓的需求。積極做好培訓過程管理,做好培訓需求調研,明確培訓目標,完善課程設置,提升培訓的實用性和效果。增加公益講座遠程教室數量,充分利用網絡課堂普及專利知識和技能。
3.執行單位:各省(區、市)必做。
4.工作支持:我局將根據《2017年全國知識產權人才培訓計劃》在云南等7個省(區)舉辦培訓活動,提供相關經費和師資支持。結合需要為各省(區、市)提供必要的專利信息師資支持。
(十)大力促進專利信息人才作用發揮
1.工作目標:貫徹落實《全國專利信息領軍人才和師資人才培養與使用指南》(國知辦發辦字〔2013〕30號),營造有利于專利信息領軍人才和師資人才發展和發揮作用的良好環境。通過專利信息領軍人才和師資人才帶動專利信息實務人才的成長。加強對專利信息人才的培養和使用,依托專利信息人才隊伍,促進專利信息的傳播和利用。
2.工作措施:加強對本地區專利信息領軍人才、師資人才和實務人才的工作支持和引導,促進對人才的培養、使用、管理和評價。在專利信息人才作用發揮過程中突出專利信息人才特點,明確專利信息人才在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中的分工、定位,提高專利信息人才隊伍的影響力、凝聚力。推薦專利信息領軍人才、師資人才參與專利信息利用促進項目、專利信息培訓、專利導航、知識產權評議、知識產權公共信息平臺建設等工作和項目。鼓勵有條件的省份面向專利信息人才設立專題項目,為充分發揮專利信息人才作用搭建平臺。加強對人才參與各項工作的引導、管理,做好相關記錄,適時開展人才評價工作。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人才通過網絡課堂參加公益講座各類培訓,提高專利信息運用能力和水平。
3.執行單位:各省(區、市)必做。
4.工作支持:為引導各地方知識產權局重視和促進專利信息人才作用發揮,我局將印發《2017年專利信息人才作用發揮項目申報計劃》,并根據申報、評審結果予以立項并提供經費支持。
(十一)做好2017年全年工作總結與2018年工作計劃編制
1.工作目標:客觀反映2017年專利信息傳播工作的整體狀況,總結經驗教訓,加大工作交流和分享,推動全國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的深入開展。
2.工作措施: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對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情況進行及時歸納,注重在政策規劃編制、工作體系建設、利用活動促進、情報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總結有益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應于2017年年底完成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總結以及2018年工作思路、要點和計劃,并報送我局。
3.執行單位:各省(區、市)必做。
4.工作支持:我局匯總并綜合分析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的總結材料與來年工作計劃,編制《全國專利信息傳播利用2017》,促進經驗共享和計劃溝通。
四、有關要求
(一)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依照本計劃部署的具體任務,結合本地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協調配套相關資源,扎實推進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要加強過程管理,把握時間節點,建立工作臺賬,落實責任到人,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三)我局將按照本計劃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年底對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進行評價;
(四)對于我局提供經費支持的項目,要嚴格按照協議有關要求落實工作;
(五)請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于2017年6 月5日前,將所承擔任務的處級具體負責人、工作聯系人、工作內容、進度安排和預期成果等內容,報我局專利局專利文獻部。
推薦內容 Recommended
相關內容 Related
- 福建福州臺江區激勵老字號企業積極創造專利06-16
- 上海專利、商標主要數據持續保持較快增長05-25
- 第22屆中國專利獎評選結果公示05-12
- 湖北首家“高校專利產業化基地”成立05-06
- 河北專利商標“一窗通辦”業務正式開通04-29
- 國家授權中建七局的發明專利兩項成果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