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業的佼佼者談版權運營經驗
日期:2017-10-13 10:39:52 / 人氣: 0次 / 來源:未知
出版社核心競爭力來源于對版權資源的擁有和掌控程度。 作為我國最大的中小學教科書研究編寫和出版機構,人民教育出版社是出版業的佼佼者,一直秉承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律的原則,并在工作中予以落實。早在1996年,人教社就成立了獨立的版權部門,擁有雄厚的編創出版資源優勢,積累了豐富的版權運營經驗,并且,人教社還把版權寫入了其“十三五”規劃,確立了版權的戰略性地位。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權部主任張曉霞近日在一次版權培訓班中分享了人教社的版權運營經驗。
盡管是出版業內比較重視版權的出版社,但版權概念在人教社內部的普及也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張曉霞還記得1997年人教社一個資深老員工對版權的解釋,“他說版權就是出版權,他們認為出版權最重要了,對于版權沒有概念”,這讓張曉霞感覺到了版權知識普及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人教版教科書是著作權屬于人教社的法人作品。當前圖書市場上圍繞人教版教科書的衍生產品極多,大多可以稱之為“教輔”。其需求大、門檻低,教輔行業的從業者甚多,一些民營書業更是以編寫、銷售教輔為主業。由于國家實行書號管理,民營書業又必須與國有出版單位通過各種形式合作出版教輔,其中不乏買賣書號、體外循環、偷稅漏稅的行為。利益驅動下的教輔行業亂象叢生,腐敗頻發。特別是此前教科書出版社權利意識差,對于教輔與教科書的關系不清晰,教輔行業普遍沒有授權的概念和做法。
隨著數字時代的到來,版權部門之外的員工對于版權的認識也逐漸加深。人教社內容具有獨特性,因此在數字出版市場上很受歡迎。一開始,人教社都把這些內容授權出去,后來數字出版部的人主動找到版權部說,不能再授權了,人教社得自己開發版權,做版權產品。“人教社內容的衍生品在市場上占很大的比重,他們希望我們可以多做點自己的產品、多賣點自己的產品。從這個時候起我感覺到,差不多普通的員工也都意識到版權是很重要的無形資產了。”張曉霞說。
到現在,人教社的版權部門已經有8個人。最早與其他出版社一樣,版權部統歸總編室管,后來他們發現版權業務與總編室業務有所不同,于是獨立成立了自己的版權部門。在版權部門的幫助下,人教社內部在編輯出版工作中涉及到的版權問題,“比如這個東西能不能用、怎么用,以及各類的標準合同,還有涉及的授權、國際版權貿易、維權等”都有了正規的發展。今年以來,人教社更是把版權列入人教社“十三五”規劃中,讓版權運營處于其戰略性的地位,進一步體現了對于版權這種無形資產的重視。
版權侵權主要是侵犯版權人的財產權利,比如未經版權人同意,擅自以發行、復制、出租、展覽、廣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權人的作品或傳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權費等。被侵權這種事情,幾乎所有的權利人、權利單位都是不可避免的,或多或少都會遇到。維權其實也是一個挺復雜的事,在什么程度上、多大范圍內維權,都需要認真考量。
盡管是出版業內比較重視版權的出版社,但版權概念在人教社內部的普及也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張曉霞還記得1997年人教社一個資深老員工對版權的解釋,“他說版權就是出版權,他們認為出版權最重要了,對于版權沒有概念”,這讓張曉霞感覺到了版權知識普及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人教版教科書是著作權屬于人教社的法人作品。當前圖書市場上圍繞人教版教科書的衍生產品極多,大多可以稱之為“教輔”。其需求大、門檻低,教輔行業的從業者甚多,一些民營書業更是以編寫、銷售教輔為主業。由于國家實行書號管理,民營書業又必須與國有出版單位通過各種形式合作出版教輔,其中不乏買賣書號、體外循環、偷稅漏稅的行為。利益驅動下的教輔行業亂象叢生,腐敗頻發。特別是此前教科書出版社權利意識差,對于教輔與教科書的關系不清晰,教輔行業普遍沒有授權的概念和做法。
隨著數字時代的到來,版權部門之外的員工對于版權的認識也逐漸加深。人教社內容具有獨特性,因此在數字出版市場上很受歡迎。一開始,人教社都把這些內容授權出去,后來數字出版部的人主動找到版權部說,不能再授權了,人教社得自己開發版權,做版權產品。“人教社內容的衍生品在市場上占很大的比重,他們希望我們可以多做點自己的產品、多賣點自己的產品。從這個時候起我感覺到,差不多普通的員工也都意識到版權是很重要的無形資產了。”張曉霞說。
到現在,人教社的版權部門已經有8個人。最早與其他出版社一樣,版權部統歸總編室管,后來他們發現版權業務與總編室業務有所不同,于是獨立成立了自己的版權部門。在版權部門的幫助下,人教社內部在編輯出版工作中涉及到的版權問題,“比如這個東西能不能用、怎么用,以及各類的標準合同,還有涉及的授權、國際版權貿易、維權等”都有了正規的發展。今年以來,人教社更是把版權列入人教社“十三五”規劃中,讓版權運營處于其戰略性的地位,進一步體現了對于版權這種無形資產的重視。
版權侵權主要是侵犯版權人的財產權利,比如未經版權人同意,擅自以發行、復制、出租、展覽、廣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權人的作品或傳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權費等。被侵權這種事情,幾乎所有的權利人、權利單位都是不可避免的,或多或少都會遇到。維權其實也是一個挺復雜的事,在什么程度上、多大范圍內維權,都需要認真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