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局異議處與知產法院法官交流法律適用問題
日期:2017-01-14 20:04:31 / 人氣: 0次 / 來源:未知
近日,商標局邀請知識產權法院法官對商標異議審查中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了交流探討,明確了一下幾點問題,需引起我司客戶注意:
一是進一步加深對法條的理解。法院充分認可商標局在異議工作中對一些要素的分析和對法條的理解,認可對形式審查要素的分析,即持相對理由的異議人必須在首次提交申請時提交主體資格證明,主體資格證明不屬于可以補充的證據材料,對異議人主張絕對理由但實際上是相對理由的,可以不予受理;認可對異議理由范圍的理解,異議理由原則上應當在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范圍內,但對于惡意搶注等行為,可例外適用第四十四條;認可對《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的理解和對延期審查申請設置的條件。
二是交流行政與司法實踐經驗。法院從立案的視角解讀了異議形式審查中遇到的問題,介紹了證據采信方面的司法經驗,對電子證據和域外證據的采信作出詳盡說明。雙方探討了異議實質審查的范圍以及在先權利人承繼問題。
三是確定今后的努力方向。通過研討和交流,雙方認為:在現行立法框架下,需要加強部門合作,避免程序反復和社會資源浪費。要確保異議程序的正當性、審查的公正性、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力爭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產生;應規范對電子證據的審查,加快檔案的電子化存儲進程;針對明顯惡意異議申請,提出設置簡易程序的構想,并就訴訟簡易程序的法律依據、適用條件等進行了交流。
一是進一步加深對法條的理解。法院充分認可商標局在異議工作中對一些要素的分析和對法條的理解,認可對形式審查要素的分析,即持相對理由的異議人必須在首次提交申請時提交主體資格證明,主體資格證明不屬于可以補充的證據材料,對異議人主張絕對理由但實際上是相對理由的,可以不予受理;認可對異議理由范圍的理解,異議理由原則上應當在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范圍內,但對于惡意搶注等行為,可例外適用第四十四條;認可對《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的理解和對延期審查申請設置的條件。
二是交流行政與司法實踐經驗。法院從立案的視角解讀了異議形式審查中遇到的問題,介紹了證據采信方面的司法經驗,對電子證據和域外證據的采信作出詳盡說明。雙方探討了異議實質審查的范圍以及在先權利人承繼問題。
三是確定今后的努力方向。通過研討和交流,雙方認為:在現行立法框架下,需要加強部門合作,避免程序反復和社會資源浪費。要確保異議程序的正當性、審查的公正性、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力爭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產生;應規范對電子證據的審查,加快檔案的電子化存儲進程;針對明顯惡意異議申請,提出設置簡易程序的構想,并就訴訟簡易程序的法律依據、適用條件等進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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